第二届“新国企.中国梦”影像大赛

来自版块: 有奖活动
3476
0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新国企·中国梦”为核心主题,以“创新国企、责任国企、活力国企”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影像作品的传播优势,通过具有 ...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以“新国企·中国梦”为核心主题,以“创新国企、责任国企、活力国企”为宣传重点,充分发挥影像作品的传播优势,通过具有较强表现力的视觉语言讲述国企故事,引发公众对国企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贡献、价值等方面的深层次关注与思考,进一步增信释疑、促进了解,共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舆论氛围。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国家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国务院国资委宣传局
主办单位: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中国经济网
协办单位:中央企业媒体联盟

参赛作品要求

(一)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拟分为“国企印象”(单幅)、“国企肖像”(单幅)、“国企故事”(组图)三个组别。
1.国企印象。围绕国企发展成就、国企新闻事件等主题,拍摄单幅图片作品。配写不少于200字的文档,说明图片信息和背景信息。
2.国企肖像。围绕国企一线员工的工作、生活,拍摄单幅人像作品。配写不少于200字的文档,说明图片信息和背景信息。
3.国企故事。围绕国企发展的新闻事件、人物故事等题材,拍摄组图,讲述国企故事。图片总数不少于六张,每张配写文字,说明图片信息、故事情节等内容,总数不少于600字。

(二)微视、秒拍作品
本届影像大赛同时征集反映国企内容的微视(不超过10秒)、秒拍(不超过60秒)等新媒体作品,并根据所收集作品的质量进行线上展播。

(三)参赛作品技术要求
1.摄影作品格式为JPEG格式,风格、题材、地点不限,微视、秒拍作品格式为常用视频格式;
2.摄影类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可以适当处理调整显示效果,但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也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
3.参赛作品创作时间为:2013年10月——2014年11月;
4.需提交电子文档资料,同时提供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地、职业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5.需为原创,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涉及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6.优秀参赛作品将由国资委新闻中心收录到国资委影像数据库;
7.主办方与作者共享参赛作品版权,拥有作品参赛期间及后续的展播、出版、宣传等活动的权利;
8.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办方所有。

评委组成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邀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同时根据网络投票结果评选网络人气奖,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后统一进行表彰。

(二)奖项设置
“国企印象”和“国企肖像”每组拟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
“国企故事”拟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
摄影作品接受网友投票,最终根据投票结果评选网络人气奖若干;
微视、秒拍作品接受网友投票,最终根据投票结果评选网络人气奖若干;
主办方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并向全国网络媒体推广,优秀作品将在国家级媒体刊发。

投稿事宜

(一)参赛范围:全国国资监管系统、全国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二)登记信息:参赛作者须登录中国经济网(www.ce.cn)“新国企·中国梦”影像大赛专区页面,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格,将报名表格与参赛作品打包,通过线上传送或邮寄方式投稿。

(三)征集日期:从即日起开始,截稿时间为2014年11月15日。

(四)投稿渠道
1.邮寄投稿。参赛选手可通过刻盘邮寄的方式投稿,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邮编100011。
2.线上投稿。
网址:http://www.ce.cn/cysc/ztpd/14zt/yxds/index.shtml
邮箱:sasactutu@163.com

支持

超赞

难过

搞笑

扯淡

不解

头晕

欠扁
原作者: 由淘客联盟整理发布 来自: 中国经济网
相关文章
2014-9-22 10:15

热文

  • 栏目热点
  • 全站热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