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 各园要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规范招生入园工作流程。 (二)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优先满足户籍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常住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就近就便 各园根据招生实际情况科学统筹、合理安排,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入园。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四)免试入园 各类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的考试、测查、测试等,不得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随班入园。 二、招生计划 2022年,简阳市59个公办园(含公办园分园及公办学校附设幼儿班)计划招生2882人。 》》 三、服务范围 》》 四、具体安排 (一)信息采集 5月19日—5月23日,符合公办园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进入“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网址:https://online.cdzk.org/)进行信息采集。 也可到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进行现场采集,幼儿园将线下采集的信息导入招生平台。 特别提示:射洪坝沱江幼儿园服务范围的适龄幼儿家长到射洪坝第二幼儿园进行现场采集,现场资料审核。 (二)资料审核 5月24日—5月26日,家长到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5月27日—5月31日,幼儿园进行网上审核后由市教育局进行复核。 特别提示:城区户籍但户籍未在所居住街道的适龄幼儿,居住在简城街道的到新民街22号(原实验小学)进行采集信息和现场资料审核;居住在射洪坝街道的到东溪幼儿园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资料审核。 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居住地证明材料 以下各类人员均须出示由简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自有住房者: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 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特别提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入园,参照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号)执行。 (三)录取与名单公布 市教育局复核后,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录取全部报名幼儿并公示录取结果;超过招生计划的,于6月6日—6月12日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确定就读幼儿,7月15日前依据录取结果组织幼儿办理报到手续。 特别提示:电脑随机录取的时间、地点由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成都工匠”(简阳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市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入园按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二)多子女家庭便民举措。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多子女家庭参加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小班集中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在同一幼儿园共同就读至少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