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款内容 对工业企业防疫消杀的支出,按照企业实际运营规模给予分档补贴。 二、支持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本政策扶持对象: 1.在金山区范围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销售结算在金山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过去两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失信及违法违规行为; 3.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进行防疫消杀。 三、支持标准 存量工业企业防疫补贴:对2022年上半年产值在4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防疫消杀等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贴; 对2022年上半年产值在1亿元-4亿元的工业企业,按照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防疫消杀等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 对2022年上半年产值在5000万元-1亿元的工业企业,按照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防疫消杀等支出费用的15%给予补贴。 新增长点工业企业防疫补贴:对2022年以来新纳规的工业企业,按照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防疫消杀等支出费用的30%给予补贴。 四、申报材料 1.工业企业防疫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防疫消杀等支出费用证明(复印件); 4.各镇(园区)对企业申请材料的审核确认书; 5.企业相关财务报表; 6.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主管部门 区经委组织申报,各镇(园区)进行材料初审,区经委组织评审并确定资金额度,区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 联系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1205室 联系人:经济运行科 崔怀芳 联系电话:5792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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