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在涧西区等5个城市区再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涧西区等5个城市区再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5月8日8时—5月8日15时。 二、人员范围 涧西区(含原高新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含原龙门园区、原伊滨区佃庄镇)等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三、管控要求 在规定的采样时间内,除保障全员核酸检测、市民生活、城市基本运行的必要工作岗位及无法停工停产的生产类企业外,辖区内所有商超、门店、农贸市场等营业场所一律停业,所有文化娱乐场所、体育经营场所、公园游园关闭,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停运。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5月8日核酸检测的所有工作人员(含医务人员、公安干警、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请于5月7日完成核酸检测。 (二)5个城市区内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居住地社区参加核酸采样,并向居住地社区报到,就地转为志愿者,参与社区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 (三)请居民按照本社区具体通知,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在所属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必检,不漏一人”。24小时内做过核酸检测或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再进行核酸检测,但需及时向社区报备,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采样时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排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完成采样后,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离开采样点。 (五)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和家中有高龄老人、孕妇、婴幼儿、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报备,由辖区负责组织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六)请居民按照所在社区的组织安排,积极配合做好样本采集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将赋黄码。对拒不配合、无故拒不参加核酸检测、扰乱秩序、伪造信息等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置,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有紧急就医需求的群众,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衷心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理解和配合! 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5500150 老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5250115 西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3892679 瀍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3950728 涧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4823613 洛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379-65553889 202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