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宣传泰和、推介泰和,促进网络文明传播,构建健康、文明、向上的网络环境,积极营造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决定在全县举办首届“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创作大赛。 一、大赛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紧扣我县五个“作示范、创一流”战略目标,以“我为家乡代言”为主题,充分利用网络媒体,深入挖掘全县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农特产品、乡村面貌、人物事件等方面的题材,以代言人讲述的方式把家乡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的成绩和变化进行宣传展示,讲好泰和故事、传播泰和好声音。 二、大赛主题 泰和县首届“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创作大赛 三、大赛时间 2022年6月至2022年9月 四、主办单位 中共泰和县委、泰和县人民政府 五、承办单位 中共泰和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中心)、中共泰和县委统战部、泰和县融媒体中心、泰和县文广新旅局、泰和县农业农村局、泰和县乡村振兴局、泰和县乌鸡产业发展中心 六、参加对象 本次大赛参赛选手不限条件,泰和籍人士、长期在泰和工作生活的新“泰和人”以及关心支持泰和发展并充满正能量的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七、征集内容 01 参赛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形式均应为Vlog短视频,时长在1-3分钟,视频分辨率1280*720或以上,作品格式可为MPG、MPEG、AVI、MOV WMV、MP4文件,最大不超过1G;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并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如有视频剪辑的版权问题,请在视频末尾添加来源情况。参赛作品如有因侵权、造假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等产生纠纷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3.参赛短视频要求画面为横屏拍摄,画质清晰稳定,色彩自然,无明显噪音,做好后期(字幕、配乐等),字幕制作使用免费字体; 4.参赛者可自行选择创作方向,航拍作品、真人出镜并有介绍或互动内容者尤佳。视频内容分为自我介绍、推介家乡的理由、家乡展示三个部分,并且作品片头须有以下内容:我是XXX(有工作单位的要在自己名字前加单位名称),我为我的家乡泰和县(XX乡镇或具体产品等)代言; 5.参赛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同意主办方进行编辑处理及传播推介,主办方对参赛作品拥有完整使用版权,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公益宣传等方面。 02 短视频拍摄方向 1.泰和美景:包括泰和境内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名胜古迹、旅游资源以及现有景区(点)和新兴的尚未开发的特色景区(点)、精品线路; 2.泰和美食:包括泰和早酒、酸萝卜、万合烧饼、小龙桃酥饼、红薯干、小龙虾等泰和本地特色美食; 3.泰和美物:包括泰和乌鸡、竹篙薯、山茶油、茶叶、蜂蜜、井冈蜜柚等泰和本地名优特产以及文博、文创、旅游商品等泰和文旅产品; 4.泰和文化:包括本地传统文化节庆活动、民俗风情、生态文化、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虾公灯、华盖山双狮舞)等特色文化展示; 5.泰和变化:包括泰和城市建设、城乡面貌、工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巨大变化; 6.泰和故事:包括泰和红色故事、历史名人故事、家风家训故事以及在外游子传乡情、恋故土、思亲人的故事等等。 03 作品投稿方式 接受个人投稿和单位推荐,2022年7月31日前将参赛作品发送至邮箱:thxdspds@163.com,也可以携带电子稿到征稿办公室(县行政中心830办公室,联系电话:8638813)投稿。如有因个人信息填报不准确无法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八、活动安排 1.第一阶段:大赛报名(6月1日-6月15日) 参赛者填写报名表后,报送至县行政中心83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hxdspds@163.com)。 2.第二阶段:作品创作拍摄申报(6月15日-7月31日) 3.第三阶段:作品筛选审核(8月1日-8月10日) 4.第四阶段:作品评审表彰(8月中旬) 5.第五阶段:入围作品展播(8月20日-9月30日) 九、奖项设置 (一)综合奖(18名) 1.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 2.二等奖:2名,每名奖励5000元; 3.三等奖:5名,每名奖励3000元; 4.优胜奖:10名,每名奖金1000元。 (二)单项奖(10名) 1.最佳组织奖5名,每个奖金2000元。 2.最佳创意奖、最佳视觉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剪辑奖、最具人气奖各1名,每名奖金1000元。 短视频入围官方平台播放的参赛者,将获得“我为家乡代言”的网络代言人聘书,获奖者还将获得荣誉证书。主办方将通过泰和县融媒体中心“两微一端”公布评选结果。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创作大赛报名表 2.“我为家乡代言”短视频创作大赛统计表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https://mp.weixin.qq.com/s/Rlp8faW-5r4q8pH8q0AMc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