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怎么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职工或其配偶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扩展阅读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1)本市缴存职工在中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一手商品住房。 (2)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市公积金中心办理楼盘报备手续,并已签署《协助购房人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 (3)职工选择商业贷款购房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含组合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