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规定,自辽宁省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在目的地市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和7天社区
根据疫情防控规定,自辽宁省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在目的地市进行7天居家隔离观察和7天社区健康监测。自其他省(区、市)入境人员,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并取得解除隔离证明,返(来)辽后,在目的地市实施“+7+7”防控措施。也就是说,外省来辽宁并没有取消14天隔离政策。 省内其他市来(返)朝人员,凡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不带*,可以自由流动。可以看出,低风险来辽宁人员是不需要隔离的。 内容来自:大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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