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城市宣传语及城市标识(logo)设计征集启事

来自版块: 有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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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份来自黄帝故里新郑的邀约。

新郑,上古有熊国,祝融氏之墟。这里既是轩辕黄帝的国都,也是春秋战国郑韩两国的都城,还是楚国祖先祝融的封地。黄帝所具有的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开拓精神,是这座城市面向未来的根本动力,五千年的人文传承使质朴厚重、包容万物成为这座城市最深刻的精神传承。今天,我们面向全社会发出公开邀约,请为这座城市设计城市形象logo,让它成为这座城市的象征,扬帆在海内外舞台!


一、征集内容

(一)新郑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

(二)新郑市城市宣传语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设计方案,境内外所有关心、支持新郑城市宣传语及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计的专业设计师、高校师生、设计爱好者及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参与征集活动的团体或个人,可以参加一个项目的征集,也可以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征集。


三、征集流程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二)作品初评: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15日

(三)作品终评: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30日

(四)奖项公布及优秀作品宣传推广:2022年10月


四、征集要求

(一)宣传语

1.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凝练概括新郑城市形象、历史文脉,要求体现新郑特色,语言精练,表达准确,语感精美,适合社会化传播。

2.宣传语字数控制在15字以内。写明宣传语的内涵、理念(300字左右)。

(二)形象标识(logo)

1.紧扣主题,构图新颖,提炼体现独特内涵的新郑城市形象视觉符号,彰显城市精神品格,展示新郑良好城市形象。要求既要展现新郑地域特色、城市精神;又要具有国际视野,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同时富有艺术性、创新性,视觉形象鲜明、认知度高、辨识度强、寓意深刻。

2.作品设计风格、表现形式不限。设计图稿应为彩色版,包括标准图形、标准字、标准色,同时附设计说明,所有元素横板展示在一页A4纸上。电子文件以JPG格式或PD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提交,所有文件打包压缩在同一个文件夹里。作者应保留高精度的设计原图(如AI、CDR、PSD等),(作品一经入围,主办单位将联系作者提供源文件)。

3.该标识将统一应用于新郑市宣传工作,需有较强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应用要符合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


五、评选办法及奖项设置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新郑市委宣传部组织专家作为评委,评选出新郑城市宣传语、城市形象标识(logo)入围作品,并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采用的新郑宣传语、形象标识设计方案,同时采取线上投票方式征集最具人气作品。

(二)奖项设置

1.城市宣传语:

优胜奖1名,奖金1万元

最具人气奖1名,奖金5000元

入围作品10名,奖金300元/名

(以上各项奖金不累积)

2.城市形象标识(logo):

优胜奖1名,奖金3万元

最具人气奖1名,奖金1万元

入围作品10名,奖金500元/名

(以上各项奖金不累积)

说明:

1.作品奖励金额不含后期修改完善费用;上述奖励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规定纳税。

2.主办单位为优胜作品创作者、最具人气奖获得者、入围作品创作者颁发证书。

3.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应征者不止一人(机构)的,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证书交付《报名表》中的主创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奖金将发放至主创者或其书面指定代表的银行卡中,由其自行分配;机构应征的,奖金发放至其指定账号。


六、其他说明

(一)应征者的作品一经入围,即视为应征者同意其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归属主办单位所有,并同时承诺:主办单位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未经允许,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授权或使用;主办单位有权结合所有入围作品中的创意形成最终的设计方案,并有权决定后期修改完善的团队人员。

(二)应征者在提交作品时应对提交作品享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应征者保证该次提交为首次发表,在本次发表前不存在以任何形式行使其知识产权的情形,或任何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的情形。应征作品不得与其他城市形象LOGO雷同或相似;应征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四)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对本次活动规则有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城市宣传语应征作品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在邮件标题注明“新郑市城市宣传语征集+应征者名称”字样,邮件内容:

附件1:新郑市城市宣传语报名表

附件2:新郑市城市宣传语征集表

(二)城市形象标识(logo)应征作品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在邮件标题注明“新郑市城市宣传语征集+应征者名称”字样,邮件内容:

附件3:新郑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报名表

附件4:新郑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

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三)确因特殊情况无法线上提交的,请当面送至新郑市人民路186号460办公室,信封请写明“新郑市城市宣传语征集+应征者名称”或“新郑市城市形象LOGO设计征集+应征者名称”

(四)电子邮箱地址:xzswxcbwxb@126.com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371)62693034

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

2022年7月5日


附件内容:

1.新郑市市情简介

2.附件1:新郑市城市宣传语报名表(样表)

3.附件2:新郑市城市宣传语征集表(样表)

4.附件3:新郑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报名表(样表)

5.附件4:新郑市城市形象标识(logo)征集表(样表)

6.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新郑市市情简介

新郑市隶属河南省会郑州,面积873平方公里(含郑州航空港区代管182.84平方公里),辖15个乡镇(街道、管委会),户籍人口65万,常住人口117万。

(一)区位交通。新郑地处中原腹地,位于河南省会郑州南部30多公里,是郑州的“南大门”“前客厅”,全国八大枢纽机场之一的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座落其间。京广铁路、京广高铁、107国道、京港澳高速、郑栾高速、商登高速等交通要道贯穿全境,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兰郑长石油输油管线等重点工程穿境而过。

(二)历史文化。新郑拥有8000年的裴李岗文化、5000年的黄帝文化、2700年的郑韩文化和神秘的具茨山岩画文化,中华人文始祖轩辕黄帝在此出生、创业、建都。孕育了春秋名相子产、战国思想家韩非、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宋代中国古建筑学鼻祖李诫、明代政治家高拱等历史文化名人,拥有中原工学院、河南工程学院、郑州西亚斯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等23所大中专院校,常年在校师生近30万人。

(三)规划布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郑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郑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县域治理“三起来”为根本遵循,以“整体工作争先进成高原、重点工作创一流起高峰”为总要求,以建设现代化全国一流中等城市为统揽,以黄帝文化历史名城、现代临空产业新城、宜居宜业生态城市建设为载体,扎实开展“工作有标杆、落实有标准、突破有标志”“三标”活动,深入践行“用脚步丈量工作法”,深入实施“九项工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开拓创新,务实重干,推动新郑在全省县域经济“成高原、起高峰、出重彩”。

(四)综合实力。2022年1-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3%;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4亿元;税收收入15.6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19.9亿元,同比增长18.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6亿元,同比下降5.5%;金融机构存款余额778.7亿元,比年初增长4.1%,金融机构贷款余额706.1亿元,比年初增长0.6%;现有常住人口120万人,位居郑州市县(市)首位,也是郑州地区唯一一个破百万人口的县(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位居全省104个县(市)第1位,并且是唯一一个达到省辖市优秀水平的县(市)。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排名第28位;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排名第38位;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县(市)排名第44位;全国工业百强县(市)排名第62位;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县(市)第71位;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市)排名第78位。

(五)城市荣誉。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首批创新型县(市)示范县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中国特色魅力城市、全国十佳和谐可持续发展城市、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市)、全省首批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等称号。

新郑市城市宣传语设计方案征集表

附件2.1新郑市城市宣传语

附件2.2新郑市城市宣传语释义(300字左右)

新郑市城市宣传标识(logo)设计方案征集表

附件4.1新郑市城市宣传标识(logo)原图(JPG)

附件4.2新郑市城市宣传标识(logo)源文件

附件4.3设计思路、理念和内涵(300字左右)

新郑市城市形象LOGO设计应征作品

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及《新郑市城市形象LOGO设计征集启事》有关约定,新郑市城市形象LOGO设计征集入围作品著作权全部归中共新郑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

主办单位应通过征集启事约定的适当方式公布创作者相关信息并对入围作品予以奖励。创作者不分享作品使用所带来的其他利益。

创作者须保证应征作品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若因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引发法律纠纷,一切后果由创作者负责。

创作者须保证征集评选结果公布前不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创作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主创者(个人应征)签字 主创机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http://gov.hnr.cn/xzzm/article/1/1545622740540542977?source=mob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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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 淘客家 来自: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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