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原创童谣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自版块: 有奖活动
133
0
关于开展原创童谣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为充分激发广大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热情,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丰富广大少年儿童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我镇童谣创作传唱水平,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建“希望之城”,根据市文明办《关于开展原创童谣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镇教育管理中心、镇妇女联合会、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等部门于今年4-5月面向全镇开展原创童谣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横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二、协办单位 横沥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 横沥镇教育管理中心 横沥镇妇女联合会 横沥镇镇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镇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童谣爱好者,公开征集原创童谣作品。
四、征集时限:2022年4月至5月18日止。
五、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主题健康向上,以儿童为背景,以童年生活、教育等为创作主题,也可契入东莞元素,语言简洁流畅、朗朗上口、通俗易懂。 2.内容要充满新时代气息,取材应贴近生活与自然,贴近未成年人,体现童心童趣,真实感人,意境独到,让人耳目一新。 3.作品表现形式不拘,各式各样的原创童谣均可。 4.参赛作品必须是2021年以后创作,且未曾在市级、省级以上获过奖的原创童谣作品,不得抄袭。
六、作品格式 1.要求自行组织创作词曲及制作音乐小样,直接报送音频或视频格式的作品; 2.词曲文稿统一用WORD文档规范排版,其中文稿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歌谱为JPG图片格式; 3.每件作品文档统一命名为“XXX原创童谣作品《XXX(作品名)》; 4.作品统一报送至邮箱:dg83722890@163.com。
七、注意事项 1.征集作品来稿一律不退; 2.作品的词曲作者、演唱者、导演或指导老师等姓名,必须是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3.著作权声明:凡征集作品必须是原创,作者须保证对作品享有完整版权,作品作者的身份及署名必须真实有效,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若作者身份造假或若作品侵犯著作权等相关法律,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所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报送征集作品即视为授权主办方拥有作品的非商业宣传推广使用权。
八、评审及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组织权威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最优秀的歌曲作品。设置奖项如下: 一等奖:1件,分别奖励奖金2000元及证书; 二等奖:2件,分别奖励奖金1500元及证书; 三等奖:3件,分别奖励奖金1000元及证书; 优秀奖、优秀组织奖:若干件,分别颁发证书。 注:主办方将择优报送2-6件作品参加东莞市的童谣创作大赛决赛。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部门联动。各主办、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细化分工、各负其责,重点做好作品征集、网络宣传、指导培训(精品展演、编演传唱)等各项工作,确保有序推进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各主办、协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类媒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广大老师、青少年儿童积极创作童谣作品、踊跃投稿参赛。 (三)鼓励原创,力求多出精品。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主动牵头,按照大赛的统一部署,协同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镇教育管理中心、镇妇联、镇文联等部门精心策划和组织好活动,并积极组织文化创作方面的专家、老师、业务骨干等对学生进行童谣创作指导培训;全镇各小学、幼儿园要把童谣创作大赛活动作为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教育活动的重要抓手,将童谣传唱与校园文化、课堂学习、课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安排,充分利用学校少年宫、暑假夏令营、第二课堂等载体及大课间、班队会、德育课等时间,争取在暑假前做好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好童谣创作和征集活动,鼓励和指导广大老师和少年儿童积极创作体现时代气息、展现童心童趣、贴近生活实际、流传生命力更强的原创童谣精品,让优秀文化在未成年人中得到进一步传承和发展。 (联系人:吴少萍,电话:83722890)
横沥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 https://mp.weixin.qq.com/s/NtSWoaIl95apRphuWfIAdg

支持

超赞

难过

搞笑

扯淡

不解

头晕

欠扁
原作者: [db:作者] 来自: [db:来源]
2022-4-21 19:35

热文

  • 栏目热点
  • 全站热点
返回顶部